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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安排通知

作者: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来源:北京社区卫生协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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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安排通知

各区县继续教育主管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号)和北京市《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全科医生“健康守门人”制度。为提升社区卫生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2015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形式

1.培训对象: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聘任在岗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形式: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形式,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岗位必修课两部分,公共必修课为全体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学习的培训课程;岗位必修课根据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培训课程。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安排

1.培训内容:2015年必修课各专业均进行部分调整,公共必修课新增:医改新政、医院人文与叙事医学、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社区常见急诊急救技术、社区人群的心理问题、社区医生的健康传播技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等;岗位必修课新增内容是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包括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脊椎和骨关节病、恶性肿瘤等;根据专业特点开设社区实践和技能训练课,全科专业临床诊疗思维能力、案例分析训练;中医专业现场示范教学;心电、超声、放射专业判读考试教学;社区护士新增社区常见传染病的护理技术;预防保健新增传染病管理、中医儿童健康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

2.课程安排: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课程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一)

三、培训学时与培训时间

1.培训学时: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应不少于15学时,公共必修课每人完成6学时;岗位必修课每人完成9学时。

2.培训时间:

(1)网上报名选班起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3月10日。

(2)培训起止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3)面授班学员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早7:30报到。

四、网上报名与课程选择

1.网上报名:见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学习平台使用说明(学员用户)。

2.报名系统登录:

(1)学员登录系统,首先默认修改个人信息,请学员对职务、职称、专业等方面进行信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教部门负责审核本机构在岗人员及社区9类人员(参照2013年原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更新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的通知》)。

(2)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进入选择模块进行报名与课程选择程序,首先在公共必修课中选择6学时课程;再进入岗位必修课选择9学时课程。完成网上报名、选班后,请务必在系统首页点击学习情况查询确认无误。

五、学分管理

1.学分管理: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市级项目部分,授予市级一类学分,每3学时1学分,共计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2学分,岗位必修课3学分。

网上学习的学员使用学习卡在网上获取学分,学员购买网上学习卡,应与所选模块的学时数和申请的学分相符。面授班由承办单位负责录入学分,请学员务必携带IC卡(未带卡不授予也不予补录学分)。

2.培训费:采取承办单位集中统一收缴的方式,城六区集中在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远郊区县由承办单位深入基层,收费标准每学时10元。具体事宜详见《关于2015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交费通知》。(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与要求

1.各区、县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必修课管理,积极组织学员参加必修课学习,严格掌握不计入年度必修课学分达标统计范畴的9类人员标准,不得弄虚作假。

2.参加面授班学员,请根据本人选择的模块、班次、上课的时间准时到承办单位指定的地点上课,不再另行通知。各承办单位联系人、上课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四)

3.培训课件面授班经授课老师同意,提前一周挂在网上,请学员及时查看。邮箱:shequbixiuke2013@126.com;密码:shequbixiuke

联系方式:李玉杰63310815转619王彩华63310815转603

邮箱:yujie12056@163.com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网址:www.chab.org.cn

好医生网客服电话:400-810-5790

 

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必修课培训办公室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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