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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的通报

作者: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来源: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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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 原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整合组建成卫生计生委,标志着我市卫生计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围绕着人口管理和健康管理两大职责,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出发,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调整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服务

  (一)顺利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之后我委迅速出台落实举措,开展宣传和培训,强化便民办证服务并做好出生人口监测,政策实施顺利。截至12月底,本市共收到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30305例,审批28778例,每月在2000-3000例之间,数量在预期范围之内。

  (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应对生育高峰针对生育政策调整后,年分娩量近25,增幅近20%的巨大挑战,我市建立了监测预警机制和三级质量管理网络,使孕产妇死亡率从20139.45/10万控制到7.19/10,降幅达24% ;剖宫产率由2013年的46.4%控制到41.92%,降幅达10% ;婴儿死亡率2.89,继续保持全国较好水平。

  (三)落实提高奖扶特扶资金政策。市政府将提高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标准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4年起,奖扶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分别由每人每月160元、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2014年底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优化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医改

  2014年,我委聚力调整和优化医疗服务体系,为深化医改、解决大医院处于“战时状态”、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人口布局,采取“控、疏、提、援”四大策略,推动首都医疗资源均衡发展。一是“控”,即严格执行在本市五环路内不予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予批准增加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总量的要求;二是“疏”,即引导中心城区三级医院通过举办分院、提升扩大分院服务能力和规模、压缩中心城区院区规模等步骤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的向新区和郊区等薄弱地区转移疏解;三是“提”,即核定新一批3家区域医疗中心为三级医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四是“援”,即组织城区82家二、三级医院与远郊区县150家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提升郊区县的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优化功能结构。根据群众医疗保健需要和医疗服务薄弱环节,从加强基层、鼓励非公、发展康复护理体系三个方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在全市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通过签约固定就诊医生和服务团队,推行“就诊预约”、“定向分诊”、“诊前服务”、“诊疗服务”和“预约复诊”五步服务法,促进医患间形成稳定、连续的服务关系,在就诊同时接受健康管理,提高基层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2014年全市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3445个,累计签约家庭431.4万户、936.2万人,比上年增长了10%。通过转诊预约,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对口医院转诊患者18324人,比上年增长11.3%

  二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20149月我市正式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通过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与中关村管委会签署《关于加快推进转化医学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14年,民营医院比上年增加35家,增长了9.4%,总数达到409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62.3%;床位数增长3233张,增长了18%,床位总数达到21078张,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的19.6%;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上年增长3835人,增长了17%,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2.6万人,占全市的占11.9%;民营医院总诊疗人次数和出院人数分别为1585万人次和29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21.1%23.3%(分别占医院总量的10.1%9.4%),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

  三是加强康复护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康复医疗和护理服务建设的两个指导意见,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康复护理服务能力。截止201410月,我市共开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疗养院17家,其他开设了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机构139家,开放床位2314张。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2013年以来新批准设置6家社会办康复医院,共960张床。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确定东城区、西城区4家养老机构为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单位已建立了就近医疗机构对口合作的工作机制,并完成了与999等院前急救机构的对接。

  (三)优化就医秩序。核心是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截止201412月底,各区县根据辖区居民分布和医疗机构布局,共成立了区域医联体30个,包括30家核心医院,296家合作医疗机构。朝阳、海淀两区分别建立了4个和5个医联体,率先实现医联体辖区内居民全覆盖。各区县不断完善医联体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医联体内部初步构建了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合作在向纵深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强化卫生行业监管

  依法改进与加强卫生行业监管,是卫生计生委转变职能的重要方向,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迫切需要。2014年,我委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市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推进卫生地方法规立法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放松不必要的行业管制,强化行业综合监督管理,既释放行业微观主体活力,又维护医疗卫生秩序,更好保障与增进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一)顺利完成北京控烟地方立法。20141128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自201561日起实施。与以前相关法规相比,该条例有四大转变。一是关注重点从吸烟者个人健康到公众健康,同时对妇女儿童予以特别保护;二是禁烟场所从部分场所到室内全面禁止;三是控制对象从对个人吸烟行为的限制到全方位的控烟管理;四是责任主体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到社会共同治理,不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而且烟草专卖、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履行法定控烟责任,不仅政府部门,而且社会组织、场所经营者、烟草产品制售者及个人都对控制吸烟负有法律责任。这是目前国内最接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地方控烟法规之一,标志着我市控烟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确认、清理、取消、承接及下放工作,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项。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将100张床以下的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以及医学检验所、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的登记注册权限下放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时统一审批程序和标准,缩短审批时限。出台《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取消对执业地点数量的限制,取消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截至2014年底,全市医师多点执业累计注册数达3386人,新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1170人次,是去年同期的近4倍。精简社会办医申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审批,只审查安全性指标,对非安全性指标不作具体要求,已批准56家机构配置相关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三)强化行业综合监督管理。在精简放松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公众健康权益。2014年我委市、区两级开展专项执法行动444次,进行行政处罚4265,罚没款项824.35万元,取缔黑诊所18家,吊销8家违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另对11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停业整顿、暂缓校验处理。开发BJ-DRGs2014版)分组管理系统软件和北京地区住院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平台,应用DRGs方法开展医院绩效评价及管理应用。完成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并纳入常态化管理,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从2011年的14.97%,下降至2014年的7.34%;住院患者使用率从61.39%降至42.79%。联合首都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等9个委办局开展涉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摸排159个疑难复杂案件,到2014年底成功化解101起,有力维护了首都医疗秩序,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有所好转。

  (四)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与廉政建设。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廉政文化建设,对违反“九不准”的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清理,对医务人员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职务犯罪案和行风案件。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处理。

  四、组织提供公共医疗服务,保障首都安全运行

  (一)医疗卫生资源与服务总量继续稳步增长。2014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达10264家,较2013年增加123家。全市卫生技术人员24.6万人,较2013年增加1.6万人,增长6.9%。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总数达127827张,较2013年增加5073张,增长4.1%2014年,全市医疗机构(含驻京部队医院)诊疗人次预计23251万人次,出院人数预计322万人次,较2013年分别增长6.3%10.4%

  (二)卫生应急保障坚强有力。2014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率、报告及时率、规范处置率均达到100%。全市院前急救力量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260次,出动救护车1800人次,转运伤员1900人次,抢救危重伤员32人。圆满完成建国65周年、APEC会议、马航失联航班家属医疗保障等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任务。院前医疗急救总出车次超过61.5万人次,急危重症呼叫满足率超过95%

  ­(三)血液供应保障实现目标。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加强临床合理用血。2014年,全市参加无偿献血人数共3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1%;采集血液总量共计65.9万单位,比去年同期增长7.1%。加强医院输血科能力建设,确保急救用血和优先用血工作有序开展。

  五、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创新管理支付方式

  (一)提高筹资与保障水平。2014年,全市新农合全市人均筹资标准由2013680//年提高至不低于1000//年,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900元。截止20149月底(按季度统计),全市参合人口2424312人,农业人口参合率99.52%;当年到位筹集资金25.08亿,支出16.3亿;门诊实际补偿比为35.9%,住院实际补偿比为49.14%15类重大疾病补偿8754人次,实际补偿比达59.8%2014年我市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截止9月底,各区县完成大病保险筹资近1.24亿,全市共计补偿15471人,补偿费用9249.96万元,大病患者实际补偿比达56.3%,较未享受大病保险政策之前提高7个百分点。

  (二)创新新农合经办管理与支付方式。采取“共保联办”方式经办新农合服务,在平谷区、门头沟区、密云县试点工作基础上,2014年怀柔区、大兴区、顺义也以“共保联办”形式开展了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试点。继续推进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启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为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提供技术支撑。

  六、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2014年,我市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首都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控。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呼吸道传染病病原学监测体系,提高了快速、准确鉴别传染源的能力。全力做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病例输入传播。在城六区、通州区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全面实现城乡“艾滋病实验室一体化建设”目标;实施艾滋病综合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模式,艾滋病毒携带者失访率比2013年降低15%,在我市接受治疗6-12个月的艾滋病患者中,有96%的患者病毒得到完全抑制,提前超过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90%的目标。在初一年级增加了乙肝疫苗加强接种,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成人乙肝疫苗免疫策略,2014年北京地区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市目前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为2.74%20岁以下人群的表面抗原流行率不到1%,为全国流行率最低的省市。调整北京地区免疫策略,在全国率先引入脊灰灭活疫苗并全面实施,提高免疫安全水平。

  (二)积极开展“阳光长城”慢病防治行动。探索社区与定点医院联动的癌症早期筛查工作模式,实现集高危人群筛查、预约、临床检查、随访和信息统计分析为一体的实时数据管理,大肠癌的早诊率达96%;试点开展血脂异常和心血管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社区心血管疾病二级预防用药比例增加了8%。与教委联合启动了为期六年的“营”在校园——北京市平衡膳食校园健康促进行动。连续第五年发布《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白皮书,指导居民注重健康行为转变。

  七、明确首都功能定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明确首都功能定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首都卫生计生工作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这一战略。这既是落实中央要求、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的需要,也是促进三地更加合理的配置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的具体举措。

  (一)扩大深化京津冀医疗协作。2014年,我委积极推动河北燕达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与北京朝阳医院,北大六院与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北大三院与承德市妇幼保健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展和深化北京儿童医院与河北省儿童医院、解放军301医院与涿州市医院、北京阜外医院与河北以岭医院等合作项目。探索完善京津冀医疗协作支持政策,开展跨省多点执业试点,将河北省燕达医院纳入我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作已经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以燕达医院为例, 201411月,燕达医院门诊诊疗人次较上月增长17.27%,较去年同期增长142.47%;出院人次较上月增长20.94%,较去年同期增长200.58%。这既有利于河北省和北京市远郊区患者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也有利于北京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明确城市战略定位。

  (二)积极探索其他多方面合作。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方面,三地建立了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联合培训演练和互相学习交流等制度。疾病防控方面,利用我市自主开发的卫生防病信息整合平台,建立了三地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及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实现了信息、技术、人员、物资等资源共享、协调联动。联合签订《京津冀协同发展采供血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以创建区域化采供血保障体系,做好三地血液协同保障工作。

  八、国际援外医疗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埃博拉疫情发生后,先后协调选派8批次59名传染病治疗专家赴几内亚,承担我驻外人员、中资机构、华人华侨的埃博拉病毒筛查和防治、检测、培训和诊疗管理等工作,并培训当地医务人员、公共卫生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1000余名。顺利完成了第24批援几内亚医疗队选派工作,并承担了援助特立尼达和多巴医疗队的派出任务,有力配合了国家外交战略的需要。

  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制度,基本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2014年首批招录住院医师2071人;国家公布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28家,协同培训医院24家,专业基地272个,3年培训承载能力达到10000人;组织结业考试考核4442人次;培训指导医师1700余人。深化公共卫生医师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全年有244名医学专科毕业生接受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已有14人完成三年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进入了结业考核阶段。

  2015年对首都卫生计生事业是很特殊的一年,这是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整体谋划工作的第一年,是深入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二二六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卫生计生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群众期待,各界关注。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正在研究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安排。市“两会”召开后,我们还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调整完善,并召开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在此,先将今年工作思路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一、牢牢把握两大核心职责。一是计生工作,即人口再生产的社会管理职能,以调控数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总要求,从制定完善生育政策、做好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角度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卫生工作,即公众健康的社会管理职能,以预防为主、病有所医为原则,让群众在合适的地方得到适宜的服务,维护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此两项职责同等重要,必须统筹兼顾履行。实际上,计生与卫生密切相关,互为支撑,在实现机构和系统整合后,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更好地支撑各自的目标。

  二、坚持三条工作主线。一是深化改革,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释放卫生系统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健康权益。二是依法治国,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卫生地方立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强依法监管,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公民健康权益。三是明确定位,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讲话精神,围绕首都的城市战略定位,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更好满足首都居民健康需求,保障首都城市运行和安全。

  三、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基本国策,扎实推进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实并不断完善生育政策,推动人口与经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应对政策生育高峰,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在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第一,建立分级医疗模式。综合施策,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经济政策三大方面,采取九项措施,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着力解决大医院处于“战时状态”问题。第二,配合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理顺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比较关系,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医疗服务合理提供,医患关系增进和谐。第三,促进健康服务业扎实发展。推动各部门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措施,规范稳妥推进特许经营试点,加大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和加强卫生行业监管。推进急救服务地方立法,力争《北京市急救服务条例》年内由市人大审议通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控烟立法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执法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医生、护士的电子注册,协调推进跨省市多点执业工作。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托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违法违规医疗服务特别是体检服务的监督管理。创新医院评价制度,综合利用DRGs评价手段和其它指标,引导医院发展方向,持续改进医疗安全质量。四是围绕首都战略定位,提升京津冀协调发展水平。研究促进三地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接,签订实施京张(家口)、京曹(妃甸)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北京周边地区发展,疏解首都非核心医疗卫生功能。认真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严格控制核心区公立医院规模和建设标准。抓紧落实市属中医医院垡头院区等疏解项目的推动,推进市疾控中心、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向外搬迁。五是着眼于保障首都群众健康与首都安全运行,加强医疗服务保障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推进医院内部分级诊疗、分时段预约就诊等各种服务模式的应用,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推动市级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促进重点专科的全面发展和合理布局。继续加强远郊区县和重点、薄弱区域急救网络建设,全面实行10个郊区县120市级垂直调度。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体系。六是积极回应百姓关切问题,加强廉政与行风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教育,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查办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充分发挥威慑作用。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查办案件等多措并举,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医务人员廉洁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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