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机构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服务单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一般不超过50张。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共有33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开设下列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