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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安排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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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社管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号)通知精神和《北京市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师执业注册、培训相关事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1]25号)文件精神,为提升社区卫生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2014年继续开展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形式

1.培训对象: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聘任在岗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形式: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形式,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岗位必修课两部分,公共必修课为全体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学习的培训课程;岗位必修课根据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培训课程。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安排

1.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大纲要求,2014年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相结合。公共必修课培训内容:新医改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全科医学理念、社区卫生服务概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概述、接诊学、沟通技巧、人际交往与团队合作、医务人员礼仪等方面。岗位必修课培训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面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突出岗位胜任能力培训,增加实用性、专业性。

2.课程安排: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三、培训学时与培训时间

1.培训学时: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应不少于15学时,公共必修课每人完成6学时;岗位必修课每人完成9学时。

2.培训时间:

(1)网上报名选班起止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0日。

(2)培训起止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3)面授班学员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早7:30报到。

四、网上报名与课程选择

1.网上报名:见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学习平台使用说明。

2.课程选择:学员登录系统,进入报名与课程选择程序,首先在公共必修课中选择6学时课程;再进入岗位必修课选择9学时课程。完成网上报名、选班后,请务必在系统首页点击"选择班级"查看个人报名选班情况,确认无误。

五、学分管理

1.学分管理: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市级项目部分,授予市级一类学分,每3学时1学分,共计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2学分,岗位必修课3学分。

网上学习的学员使用学习卡在网上获取学分,学员购买网上学习卡,应与所选模块的学时数和申请的学分相符。面授班由承办单位负责录入学分,请学员务必携带IC卡(未带卡不授予学分),持有旧IC卡的学员应尽快到好医生进行更换。

2.培训费:采取承办单位集中统一收缴的方式,城六区集中在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远郊区县由承办单位深入基层,收费标准每学时10元。具体事宜详见《关于2014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交费通知》。

六、注意事项与要求

1.各区、县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必修课管理,积极组织学员参加本区县承担的必修课(6学时,授2学分)学习,并将培训计划和总结按要求上报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办公室,确保参培质量和参培效果。

2.参加面授班学员,请根据本人选择的模块、班次、上课的时间准时到承办单位指定的地点上课,不再另行通知。各承办单位联系人、上课地点、乘车路线。

3.培训课件经授课老师同意,提前一周挂在网上,请学员及时查看。邮箱:shequbixiuke2013@126.com;密码:shequbixiuke

联系方式:李玉杰63310815转619王彩华63310815转603

邮箱:yujie12056@163.com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网址:www.chab.org.cn

好医生网客服电话:400-810-5790

                                  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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