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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卫生计生委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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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卫信息﹝2016﹞36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网站建设的不断发展,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和作用,现就做好2016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考核评议指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12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要求,结合上年度网站考评结果及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了《2016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和《2016年十佳微博评选指标体系》,作为本次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工作的依据。

三、考核评议范围

本次网站考核评议及十佳微博评选范围为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各级医疗机构。

十佳微博评选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评选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25日前填写评选申报表,并发送到wangzhan@bjhb.gov.cn。邮件主题名称为单位名称+十佳微博报名。

四、考核评议方式及要求

考核评议采取日常监测、单位互评、信息上报、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测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在网站考核评议期间,对参评单位网站的运维情况进行监测,逐日监测并记录各网站相关情况。监测平台采用网景盛世公司的网站运维数据监测平台,该平台需要参评网站开放网站日志,以便顺利开展监测任务。开放方式请致电网景盛世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东其联系电话:13269021664/13269091094。

(二)单位互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6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对照具体分组情况对小组内其他单位网站进行打分评价,填写互评打分表(互评说明详见附件1,打分表模板请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www.bjchfp.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互评结果’”文件命名);互评工作需在8月30日至9月15日期间完成,并于9月16日前发送到wangzhan@bjhb.gov.cn邮箱,对延期提交或不提交互评打分情况的单位,将在其网站最终成绩中减5分。

一、二级医疗机构不参与互评。

(三)信息上报

各单位需根据“2016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评调查表”填写相关问题并及时上报(调查表模板详见附件2,电子版模板可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考评调查’文件命名)。调查表需在8月31日前发送到wangzhan@bjhb.gov.cn邮箱,逾期未提交的,相关指标项将以零分计算。

(四)第三方测评综合评议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各参评网站进行全面的测评和打分,并将此作为主要测评依据。

(五)综合评议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以2016年度北京地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站考核评议指标体系为依据,在第三方测评结论的基础上,结合网站互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方面的情况,计算出各单位网站考核评议分数并生成考评报告。北京市卫生计生系统十佳微博评选也将依据本次考核评议部分指标产生结果。

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市卫生计生委将统一发布2016年度北京市卫生计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结果。

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一、二级医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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