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改五年成就介绍
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深化医改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把群众能否得实惠作为衡量医改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和出台政策措施的最主要依据,各有关方面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实现了“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的改革目标。
一、建立了一张人群全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
医疗保障人群实现全覆盖。形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354.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60.1万人,新农合参保人员254.4万人。建立了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基本形成了包括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生育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等在内的医疗救助体系,让最穷的人看得起病,促进了社会公平。截止2013年底,全市历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人次超过143万,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3亿元。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60元、900元,远高于国家要求到2015年政府补助达到人均360元的医改任务。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17万元、7万元增加到30万元、17万元。多次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药品目录新增后达到2510种,新增诊疗项目达到5000余种,贵重医用耗材报销比例提高了20%,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提高一倍等。出台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行,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5万元以内可报销50%,超过5万元可报销60%,上不封顶,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我市已为2150名城镇居民报销2192万元费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正在进行中。切实保障参保人方便就医。目前,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923家,其中专科医院151家、中医医院81家,A类医院19家。每名参保人员就医时,除本人选择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须有1家社区机构)外,还有251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无需选择直接持卡就医。稳步推进基本医保付费制度改革。2011年起,在朝阳医院、友谊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4家市属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额预付试点,目前已扩大到全市196家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在人民医院、北医三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天坛医院、友谊医院6家医院,对我市医疗保障覆盖人员,108个病组先行试点按病组(DRG)付费。引进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平谷区新农合“共保联办”模式初见成效,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并被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业经办基本医疗的主推模式。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门头沟区和密云县。
二、建立了城乡全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北京市基层改革起步早、进展快、效果明显。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机构规划设置和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安排投资17亿元,支持我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使城区、郊区、山区半山区群众分别在15分钟、20分钟、30分钟路途内就可以到达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平可及。推进社区卫生机构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下来一批、回来一批、进来一批、出来一批),提高基层医疗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出台了《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创新用人制度改革,建立了社会化培养模式。推进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2006年起实行收支两条线;目前在不断完善基层补偿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向基层倾斜的医保政策。出台了一系列社区就医报销优惠政策,城镇职工社区报销比例最高达到90%(大医院报销比例70%),城镇居民除“一小”外实行社区首诊制度,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改革药物制度。按照服务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完善基层用药制度,2013年将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药品纳入了社区药品医保目录报销范围,社区药品报销目录增加到1435种,群众用药更方便,医药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探索、改进、创新家庭医生服务模式,针对百姓实际需求,探索尝试临终关怀服务包、健康管理服务包等有偿服务模式。加强基层服务功能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管理、重症康复、健康促进等功能,建立防治结合的健康守门人制度,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基层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2013年底,出台了《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13〕66号),对下一阶段深化基层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调整了医疗资源布局,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大幅度提升
加快建设10家大医院和11个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市政府安排投资54亿元,积极在五环路外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北大第一医院、积水潭医院、天坛医院、北大国际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10家医院新院区外迁工程建设。目前,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建成投入使用,北大国际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重点支持了一批重大医疗设施项目和11个新城区域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目前,密云、怀柔、延庆、顺义等4个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基本完工。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新城和资源薄弱地区转移明显推进,郊区县百姓就医环境和就诊条件得到改善。稳步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出台了《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到2015年,城六区每个区实现3个以上的医联体签约并运行,其他郊区县2-3个医联体签约并运行,最终实现首诊在社区、康复在社区、预约在社区、慢病用药在社区。成立了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联盟、北京友谊医院医疗集团和北京世纪坛医院医疗联合体等,建立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机制,健全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机制,病人合理有序的流动机制正逐步重构。
四、建立了公平可及的基本药物制度,用药安全性和药品价格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规划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颁布后,我市出台了《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先补齐、后规范”的原则,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基础上,结合北京现有社区零差率328种药品,形成519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10年3月完成了国家基本药物(基层部分)第一轮招标采购工作,2012年完成第二轮招标工作。2013年,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目录。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将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到了699种3971个品规,中标价格较前一年下降超过20%。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按照检品的代表性、分布的广泛性、抽验的覆盖性原则,合理布局各类检品,覆盖基本药物及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品种100%,检验合格率100%。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出台了《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强化重点数据的调查、分析与评价,完善药物警戒站的管理制度,促进药品安全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北京基本药物生产企业98家(在产78家)率先实现电子监管,涉及477个基本药物在产品种率先具备加赋电子监管码的能力。我市181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批发企业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批发企业对中标的基本药物100%扫码上传,达到“见码即扫,流程监控”。目前有300余家药品批发、20家药品连锁、约1000家门店实现药品追溯。
五、支持社会办医取得积极进展,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
近年来,北京市一直高度重视社会办医工作,通过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以满足全市乃至全国居民医疗需求。一是制定出台了支持社会办医十八条政策。2012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的通知》,按照“一视同仁、扶优扶强、促进与规范并重”的原则,从医疗市场开放、基本医保政策、资金、土地、价格、税收等18个方面对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给予支持,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形成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办医的配套政策。2012年出台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通过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数量,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力争在“十二五”末,社会办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配置标准达到1张以上;印发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在医学科研项目申请与立项工作中,社会办医机构与公立医院享受相同的待遇,有同样的机会申报,并参加评审。2013年出台了《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提出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渠道。2014年出台了《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指导社会资本有的放矢地开办医疗机构。此外,在近几年出台的医学科研项目申请与立项、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文件中,也明确规定给予社会办医同等待遇,做到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三是推进试点园区和一批试点项目的建设。2014年,印发了《关于推进北京国际医疗服务区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14〕2号),确定将园区建设为社会办医试点园区和医疗健康服务业示范区,提出了11条具体政策。
随着“京十八条”政策出台,我市社会办医机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社会办医疗机构初具规模。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医疗机构9984家,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3735家,占37.4%;医院647家,其中民营医院374家,占57.8%;实有床位104034张(不含部队),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7845张,占17.15%。涌现出北京三博脑科医院、北京和睦家医院、北京美中宜和妇儿医院、凤凰医疗集团等一批较高水平的社会办医机构,使北京社会办医结构明显优化,总体水平和社会信任度大幅度提高。
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思路渐趋成熟
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从易到难,由浅入深”的思路稳步推进。2010年在门头沟区医院进行重组-运营-移交(ROT)改革;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建立首都医药卫生协调机制。2011年成立北京市医管局,探索管办分开。2012年出台《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选择5家大医院试点综合改革。2013年对前阶段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评估。目前正在研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案。
一是门头沟区医院ROT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门头沟区医院是北京市第一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0年,我市探索引进民营凤凰医疗集团进行ROT改革试点,核心是“引制、引资、引智”。2012年,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整合区内医疗资源,组建了全市首个公立医院集团。改革后,2013年门急诊人次比2009年增长92.54%,出院人次增长72.97%,平均住院日缩短了3.44天,转院率下降了54.01%,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大幅提升。医院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区域医疗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政府职能实现了转变,医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是五家大型三甲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突破。
2012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三甲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7月1日、9月1日、12月1日,分三批在友谊医院等5家试点医院启动了“两个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三个机制”(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的综合改革。2013年底,北京市完成了5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评估工作。评估显示,试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百姓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的改革目标,取得了“两升两降三平四变”的综合成效:“两升”,医务人员积极性、医院管理水平实现了两提升。“两降”,与改革前比,医保患者负担、医院药占比实现两下降,医保患者门诊次均费用下16.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下降7.2%;门诊医保病人次均自付费用下降19.7%,住院患者例均自付费用下降1.9%;药占比下降了8.7个百分点。“三平”,一是医事服务费平移转换,二是医院运行平稳,三是社会反应平稳。“四变”,一是利益机制变化,医院与患者、医保的利益取向趋同;二是医院管理理念、管理重点、管理手段等都发生了变化;三是医生行为变化,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患者就医行为变化,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合理分流到普通门诊。
七、防治结合体系不断完善,健康促进行动深入人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全部常住人口。在全国第一个制定实施了《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超过100元。探索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健康小屋”、“知己健康管理”等举措,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常见慢性病管理,建立居民动态健康档案。全面健康促进工作扎实开展。每年发布年度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加强慢病管理,围绕“阳光长城计划”行动,开展心血管病防治行动、脑血管病防治行动、肿瘤防治行动、口腔疾病防治行动;提倡中医药健康管理,打造了地坛中医药文化节的文化宣传平台、地坛养生文化园等健康服务平台。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条件逐步改善。房山、怀柔、平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安定医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用房基本建成,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和怀柔、平谷、密云等区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重性精神病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出台《北京市区县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建设与装备标准》和《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药物免费治疗工作实施办法》,为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免费治疗服务。120、999院前医疗急救联合指挥调度机制继续完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北京医改得到了中央领导、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认可。国务院领导多次就北京医改做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但医改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随着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下一阶段任务仍十分艰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市起草了《北京市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目前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近期将正式印发出台。下一步,我市将在完善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补偿机制、改革监督治理体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5方面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统筹安排,稳妥推进,协调联动,分步实施,将北京医改不断推向深入,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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