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社管服务 >>网络培训 >> 正文

2012年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安排通知

来源: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12-29
字号: + - 14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10〕2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师执业注册培训相关事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1〕25号)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将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社区卫生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和必修课,不再进行其他培训和考试。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按文件规定,已进行了充分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标

   (一)培训对象: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掌握国家医药卫生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夯实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综合能力。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一)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面授与网上教学相结合,集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技能实习互补的教学形式。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到各区县进行教学。全程计算机管理,网上课程公示、报名选班、网上学习、学分录入、数据统计、监管审批、信息反馈。

   (二)培训内容

    1.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理念。

    2.社区医疗13个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及新知识、新技术业务课程。

    3.根据卫生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进行“10+1”项目全员培训,10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理念。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一)培训时间

    1.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31日登录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系统(见附件一),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录入、模块报名和选班。

    2.2012年2月2日开课,至2012年9月30日全部完成必修课程。

    3.“10+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培训时间2012年2月7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

    4.网上学习时间:院内感染、社区常见慢性病病例分析、老年病、中成药应用、护理技术、论文撰写和公共卫生 “10+1”模块,2012年2月7日即可登录网上学习。2012年网上新增其它模块, 2012年3月1日起学员登陆网上学习。

    5.学员面授上课时间:早7:30报到,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二)培训安排

    1.课程安排:(见附件二)

    2.师资安排: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各防办、医学院校、三级

医院、社区卫生机构的专家、教授、学者参与授课。

    3.面授班安排:参加面授班的学员,请根据本人选择的模块、班次、上课的时间准时到承办单位指定的地点上课,不再另行通知。各承办单位联系人、上课地点、路线图(见附件三)。

    4.“10+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安排:全科医生、注册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均应完成医改和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全科医生、注册护士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服务规范、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培训。

预防保健人员完成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培训。

截止2011年底,未参加过“10+1”课程培训的全科医生、注册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应优先选择其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学分管理

    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属于市级项目,授予市级一类学分,3学时1学分。以模块为单位录入;上课前、后分2次刷IC卡。请各位学员务必携带IC卡,由承办单位负责按相关政策授予学分。持有旧IC卡的学员尽快到好医生更换,确保学分录入。

    五、培训收费

    (一)参照继续医学教育的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必修课每学时收费10元,原则上采取集中交费方式。请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合做好统计工作,到各承办单位指定地点统一交费,并可办理网上学习卡。交费时间2012年2月2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届时请提供开具发票单位的正确名称。

   (二)交费安排

   1.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中日友好医院承办的项目交费地点:西城区白云观北里6号五层,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财务科,联系人及电话:乔老师 63406556 ;交费时间:工作日9:00-16:00   

   2.北京市预防医学会承办的项目交费地点: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院)行政楼139室,  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64407289;交费时间:工作日9:00-15:00               

   3.北京医学继续教育协会承办的项目交费地点与交费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 63178368

   4.北京同仁医院眼科研究所承办的项目交费地点:北京市眼科研究所五层教学室(北京同仁医院路东,五层小楼),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58265900;交费时间:5月16日-19日

   六、注意事项

   (一)登录系统:2012年所有参加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的学员,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教必修课培训系统学员使用说明执行(见附件一)。

   (二)模块报名及选班

   1.本次模块报名和选择班级同步进行,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录入、模块报名及选班。选定的模块和时间一律不能更改,请严格把握。

   2.网上查询确认:学员在完成网上报名、选班操作后,请在系统首页点击“选择班级”查看个人报名选班情况,确认无误。

   (三)网上学习卡使用:购买的学习卡应与所选模块的学时数和申请的学分相符合。

    北京社区卫生协会联系方式:李玉杰  王彩华  63310815-619/603  

    邮  箱: bswx12@yahoo.com.cn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网址:www.chab.org.cn

    好医生网客服电话:400-812-8811 

    附件一: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教必修课培训系统使用说明(学员用户)

    附件二:北京市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课程及日程安排

   附件三:各承办单位联系人、培训地点、乘车路线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

                                            2011年12月27日

 

北京社区卫生服务微信公众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