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城乡居民就医新福利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的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为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加强医保管理,12月28日下午十五点,十八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宏伟副主任召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关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学习。陈宏伟副主任就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的流程、要求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解读,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并按照医保要求理顺流程,严格实名制就医,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参保人员医保费用正常实时结算。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亮点:
1. 全面覆盖所有本市户籍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及其外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 消除城乡居民的缴费及补助差异,实现筹资标准的确定。
3. 实现了城乡居民报销待遇的统一,与之前新农合相比较,实现了“待遇就高、目录就宽”的改变。
4. 适应城乡居民就医特点,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5. 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市统筹管理。
6. 针对农村居民,降低就医经济负担,统一刷卡就医、即时结算,农村居民免去了手工报销的程序。
所有相关人员要全面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耐心解答、规范服务,方便城乡居民就医,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服务于城乡居民。